丹麥王國,通稱丹麥,首都為哥本哈根,
全國人口約500多萬人,主要人口為丹麥人,
說丹麥語,使用斯拉夫文,
與丹麥王國架構下的兩個構成國,
是全球最北端的國家,
經濟高度發達,同時是個典型的福利國家,貧富差距極小,
為世界高度已開發國家,
丹麥也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創始會員國之一,
現任君主是,瑪格麗特二世女王,
中央政府擁有相當大的權力,
從八世紀到十世紀,丹麥人,挪威人,瑞典人一起被稱作維京人,
他們的殖民,襲擊,貿易活動遍布整個歐洲,
征服了英格蘭,愛爾蘭和法國,根據耶靈石記載,
西元965年,哈拉爾一世,統一了丹麥,並皈依基督教,
十一世紀早期,卡紐特大王,統一了丹麥,英格蘭和挪威長達30年,
中世紀中期和晚期,丹麥領土還包括斯科納地區,
擁戴瑪格麗特一世為王,三個構成國在聯邦內享有平等地位,
但瑪格麗特女王並未能如實行事,在聯邦成立後的125年裡,
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的歷史始終圍繞這個聯合展開,
瑞典多次獲得獨立,但隨即又被丹麥征服,
西元1523年7月,瑞典國王攻陷斯德哥爾摩,瑞典獲得獨立,
隨後丹麥與挪威組成丹麥-挪威聯合,
西元1530年代,斯堪地納維亞地區爆發了,伯爵戰爭,
在瑞典獨立後,丹麥曾兩次嘗試重新控制瑞典,
兩次戰爭沒能讓丹麥重新統治瑞典,但瑞典被迫為戰事賠款,
西元1618至西元1648的三十年戰爭中,
丹麥國王,克里斯蒂安四世,試圖成為路德宗國家的首領,
卻在西元1626年,盧特戰役,中不幸慘敗,
西元1627年,阿爾布雷赫特·馮·華倫斯坦,
領導天主教軍隊入侵掠奪了日得蘭半島,迫使丹麥退出這場戰爭,
丹麥在戰爭中的失敗導致軍力衰退,此時瑞典在戰爭中崛起,
西元1643年,瑞典入侵日得蘭半島,
第二年宣布,斯科納,成為瑞典領土,
由於被瑞典占領導致首都地區糧食短缺,
加上境內糧食欠收和黑死病流行,丹麥人口銳減20%,
不得不與瑞典簽定,布勒姆瑟布魯條約,
西元1657年,丹麥國王,弗雷德里克三世,向瑞典宣戰並遠征,
不萊梅-費爾登,可惜在這場戰爭中又遭慘敗,
西元1659年,丹麥又奪回特倫德拉格和博恩霍姆島,
但英國視丹麥加入第二次武裝中立聯盟為威脅,
在英國圍攻哥本哈根期間,挪威獲得獨立,
丹麥-挪威同盟解體,丹麥的民主化進程,
在西元1830年代取得里程碑式的進展,
西元1849年6月5日,丹麥由君主專制和平過渡到君主立憲制,
西元1864年丹麥在,普丹戰爭,中不幸戰敗被迫將,
什勒斯維希-霍爾斯坦省,割讓給普魯士,
第一次世界大戰中,丹麥保持中立,
但凡爾賽條約將割讓給普魯士的地區歸還給丹麥,
由於擔心德國境內的領土收復主義,
丹麥決定讓該地區的公民自行決定歸屬,
最終北部回歸丹麥,南部繼續留在德國,
西元1939年,丹麥與納粹德國簽定了互不侵犯條約,
但納粹德國在西元1940年4月9日入侵丹麥,
丹麥僅抵抗了兩小時即投降,
丹麥與納粹德國的經濟合作持續到西元1943年,
隨後丹麥拒絕繼續合作,
摧毀了大部分丹麥皇家海軍的船隻,
並儘量將官員送往瑞典,
在二戰期間,丹麥幫助其境內的猶太人前往瑞典,
以躲避納粹德國針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動,
為了抵抗蘇聯,丹麥公民組成丹麥志願軍,與德國合作,
西元1944年,冰島趁丹麥被佔,宣
布切斷與其共主邦聯的關係,成立共和國,
西元1948年,法羅群島獲得部分自治權,
二戰後,丹麥參與了歐洲自由貿易聯盟,
因此丹麥是這些組織的創始會員國,
西元1973年,在經過公民投票後,丹麥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,
參與到歐洲一體化進程中,
2000年,丹麥公民投票否決加入歐元區,
拒絕加入歐盟,此外,丹麥曾在不同時期分別統治過所有北歐國家,
西元1849年,丹麥確立了君主立憲的政治體制,
亦是歐洲較少有由君主專政過渡君主立憲,
且並不經歷任何流血事件的國家,
瑪格麗特女王二世為國家元首,但是其權力僅有象徵意義,
丹麥政治系統在丹麥憲法的框架下動作,修憲需要議會同意,
且在全民投票中得到不少於40%的支持票,
根據丹麥憲法,國家權力三分為立法,司法和行政,各部互不隸屬,
丹麥議會為一院制,稱為Folketing(共179席)。,
179席中2席屬格陵蘭自治政府,2席屬法羅群島自治政府,
議會的最大黨提名首相人選,再由女王正式任命,
首相以及內閣大臣們負責政府行政部門的工作,
議會一般每4年選舉一次,但是首相有權宣布提前舉行大選,
自西元1982年以來,丹麥的聯合政府一直是少數政府,
政府獲部分黨派在閣外支持執政,維持議會多數,
另外,格陵蘭和法羅群島的國防和外交等事務,由丹麥本土負責,
而丹麥本土亦常給予兩地經濟援助其他事務則具完全自治權,
並各自設放權議會,女王同樣根據獲議會最多支持的人選,
分別任命兩地的首相,
丹麥的外交政策通常基於其主權國家,
及歐盟成員國身份制定,
結束了其長達200年的中立國身份,
丹麥國防力量被稱為國防軍,在和平時期,
丹麥國防部維持33000名左右的士兵,
最主要的軍事力量擁有27000名士兵,
15460名屬於丹麥皇家陸軍,
5300名屬於丹麥皇家海軍,
6050名屬於丹麥皇家空軍,
丹麥也是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主要支持者之一,
除在NATO SNMCMG1執行任務的軍人外,
丹麥有1400名軍人在執行國際任務,
丹麥參與規模最大的三次和平行動分別在阿富汗,科索沃和黎巴嫩,
西元2003年至西元2007年,丹麥派出450名軍人參與伊拉克戰爭,
西元2014年進行規模最大的外交部門改革,
關閉七處駐歐洲國家的大使館,
在緬甸,奈及利亞,菲律賓等地新設大使館,
留言列表